解读GA1803—2022《城市中心广场反恐怖防范要求》 周界防护设施建设和运行相关规定

时间:2024-07-09 点击量:1774

      条文4.2具体指出了城市中心广场反恐怖防范的重点部位,涵盖了广场区域、周界、各类出入口、标志性建筑、供电设施、安防监控中心等关键区域。这一规定直接呼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二条关于重点目标同步设计、建设、运行安全防范设施的要求,强调城市中心广场作为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需依据法律规范,对广场区域、周界、出入口等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公共安全。

      同时,条文4.2与《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400-2017《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技术指南》及《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等行业标准相辅相成。GA/T1400-2017在4.2.1条中指出,城市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应根据区域性质、规模、人流密度等因素,合理确定重点部位,实施分级分类管理。GB50348-2018在4.1.1条中规定,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结合工程对象的风险等级和相应的防护级别进行。结合这些标准,条文4.2要求城市中心广场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需综合考虑广场区域、周界、出入口、标志性建筑等重点部位的风险特点,合理配置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等安全防范设施,确保广场整体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防范恐怖袭击风险,保障公众安全。

 

      条文6.6要求广场管理单位构建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运行及维护的长效保障机制,确保系统定期维护,及时排除故障,维持良好运行状态。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关于安全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测的规定相一致,强调广场作为公共场所,其安全防范系统需遵循安全生产法,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同时,结合《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400-2017《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技术指南》中关于建立维护保养机制,定期检查、维护系统功能的要求,以及《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中关于安全防范系统定期检查与维护的规定,条文6.6进一步明确了广场管理单位在安全防范系统维护方面需遵循的标准与规范,确保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等设施稳定运行,有效提升广场安全防护水平,保障公众安全。            

      条文6.7强调设立反恐怖防范专项资金的重要性,要求将涉及反恐防范的费用纳入单位预算,确保反恐怖防范工作机制的正常运转。这一规定直接呼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五十一条关于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国家政策,通过设立专项资金,保障反恐防范工作的财政需求,符合国家反恐战略导向。同时,条文6.7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结合,通过将反恐防范费用纳入预算,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外,《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在4.1.1条中对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的要求,也强调了设立专项资金对于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维护的重要性,确保设施质量和标准符合规范。综上,条文6.7的实施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通过财政保障,促进反恐防范工作机制的正常运行,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条文7.1.1.1明确要求广场管理单位应设立与安全保卫任务相匹配的反恐怖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包括值守、巡逻、培训、检查、考核、安全防范系统运行与维护等在内的全面制度体系。这一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二条关于重点目标同步设计、建设、运行安全防范设施的要求相呼应,通过设立专门机构与配置专业人员,确保广场作为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同时,条文7.1.1.1与《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八条关于设置治安保卫机构与配备人员的要求相结合,强化了广场管理单位在反恐防范方面的组织与制度建设,涵盖了巡逻、培训、考核等关键环节。此外,《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在4.3.1条中对安全防范系统运行与维护制度的规范,进一步强调了条文7.1.1.1中关于建立健全安全防范系统运行与维护制度的重要性,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满足反恐防范的特殊需求。综上所述,条文7.1.1.1的实施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通过组织与制度的双重保障,提升广场管理单位在反恐防范方面的综合能力,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这一要求直接呼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二条关于重点目标同步设计、建设、运行安全防范设施的规定,通过在关键出入口部署视频监控,强化了广场作为重点目标的反恐防范能力。同时,条文7.3.4.1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及《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等行业标准紧密相连,确保视频图像的清晰度与识别性符合国家标准,满足了视频监控的有效性与功能性要求,为广场区域的人员流动安全提供了技术保障,维护了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条文11.6明确规定视频监控系统应预留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联网的接口,确保联网信息的传输、交换、控制遵循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同时,联网信息安全需满足GB35114-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安全技术要求》的标准。这一规定直接响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要求网络运营者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履行安全保护义务,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保留相关网络日志。条文11.6通过预留联网接口,确保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符合网络安全法对网络运营者的信息安全保护义务。

      GB/T28181-2016标准规定了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的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包括联网协议、图像质量、存储、检索、回放等功能,确保了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的标准化与兼容性。而GB35114-2017标准在6.1条中详细规定了视频监控联网系统的信息安全技术要求,涵盖加密、认证、访问控制等安全措施,保障了视频监控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数据被非法截取或篡改,保护了公民隐私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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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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